擬立法明確要求超市、商場、集貿
塑膠袋市場不得無償或變相無償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,違者,或面臨最高一萬元處罰。昨天,市
手提袋人大常委會對《市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>辦法(草案)》進行二審,眾多具體環保、節能規定亮相。
市人大常委會法規室有關介紹,國務院出台“限塑令”後,實際執行中有好有壞。根據走訪,目前,限塑令在大型連鎖超市執行較好,集貿市場問題比較嚴重。
眾多審議意見集中在增強法規的可操作性,希望辦法(草案)結合實際,盡可能做出具體規定。
購物袋
為此,辦法(草案)擬明確規定,超市,商場、集貿市場不得無償或者變相無償向消費者提供塑料購物袋;違者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。
除加強對塑料購物
opp袋袋的管理,辦法(草案)還擬規定,產品包
背心袋裝物的生產應當符合產品包裝技術標准,產品包裝材料應當優先選擇易回收、易降解、無毒無害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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